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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瑜伽课“不退不换”?济南一法院判决:“霸王条款”,不行!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预付式消费纠纷案。消费者小张在外地进修期间,以7800元报名某瑜伽公司课程,但因个人原因和瑜伽公司教练更换,未能按期上完全部课程,瑜伽公司以合同首页“不退不换”条款拒绝退款后,小张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定,“不退不换”条款属无效“霸王条款”,双方均有过错,最终判决瑜伽

2025-07-09 20: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