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5年6月10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受贿案,对被告人龙飞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龙飞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现场照片。(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经审理查明:2000年
2025-06-10 1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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