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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3000万余元,陈玉祥一审获刑12年

5月20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河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玉祥受贿案,对被告人陈玉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3年11月,被告人陈玉祥利用担任河北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

2025-05-20 19:41:00